- 在线时间
- 102小时
- 注册时间
- 2008-12-16
- 私房钱
- 658
- 阅读权限
- 31
- 积分
- 1096
- 帖子
- 179
- 精华
- 0
- UID
- 2843089
- 私房钱
- 658
- 宝宝生日
- 2007-09-18
- 积分
- 1096
- UID
- 2843089
|
生兜兜的时候用的申请,跟大家共享一下。
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
办理依据: 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51号)、
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》(青劳社[2003]13号)
办理条件: 用人单位依照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》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该单位女职工合法生育或流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。
携带材料: 职工本人的《劳动和社会保障卡》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、出生医学证明,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领职工生育津贴证明》(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),职工本人在我市工商银行开设的活期结算存折帐号。
办事程序: 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1-10日,本人或委托人持有关材料,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。业务人员审核合格后,录入相关信息,于每月25日通过银行进行拨付。
办理时限: 现场办理,每月25日前拨付。
办理地点: 市内四区企业职工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(福州路9号413室)办理。
联系电话: 85714771
备注:需要提供一个工商银行的账号。
附津贴证明表格
[ 本帖最后由 无敌兜妈 于 2009-3-5 11:52 编辑 ]
|
-
总评分: 私房钱 + 100
查看全部评分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