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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"已所不欲 勿施于人". 我不赞同伴侣在婚姻里出轨. 倘若我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前夫, 便沦落和他一样, 亵渎婚姻, 玷污爱情.
是委屈求全的持续体面的婚姻, 还是同流合污的各自鬼混? 答案告诉你了, 我两样都没有选择.
我建议被老公背叛的女人,不要用"出墙"来报复"出轨". 因为丈夫出轨的心情, 即使带着愧疚依然饱含刺激, 新鲜,愉悦的意味. 而老婆呢? 你心里还是爱着老公, 和这个家, 甚至还有孩子. 但为了报复而强迫自己去被另一个男人睡, 红杏翻墙后,老婆的心情是什么? 恶心, 罪恶, 还丧失了指责丈夫的权利 --- 因为你也和别人搞上了, 你还有什么资格怪老公?
假如老婆说: 没有啊, 跟别的( or 帅的)男人搞也很爽, 开心! 这样的情况,我倒建议这对夫妻不要离婚,他们即便不永结同心, 至少可以白头到老. 呵呵
在中国, 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. 一旦老婆一枝红杏出墙且案发后, 丈夫无论自己是否出轨在先, 一样会马上休掉你. 很简单, 别人的女人自己可以偶尔睡, 自己的女人只能自己睡! 只准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, 就是这个道理.
个人愚见: 不建议"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"的方法,来解决有出轨问题的婚姻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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