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如何领取?
办理地点: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生育福利处(福州路9号413室)
分娩前产妇要在市内四区工行网点开一个储蓄折。亲属到生育福利处领取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领职工生育津贴证明》,分娩后亲属要到产妇单位给此证明盖章,然后到生育处办理领取津贴。 经办人需持:社保卡、医疗保险证、计划生育手册、出生医学证明、经办人身份证、产妇身份证(该项未要求,拿着保险)、单位出具的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领职工生育津贴证明》、产妇市内四区工行存折办理。 办理时间为产妇分娩出院后次月1-10日,诊疗费用全部结算后持以上证件到生育福利处办理。
2、异地生育转诊应该如何办理
办理地点: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生育福利处(福州路9号413室)
在青岛市投保,但是因长期驻外、探亲、准假等原因到统筹外医院进行统筹内项目诊疗或生育时,职工持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申请及个人申请和“一卡一证一册”到生育福利处办理转诊手续,领取《青岛市城镇职工(转本级统筹区域外)诊疗介绍信》。 由接诊医院按要求填写盖章,参保职工持上述《青岛市城镇职工(转本级统筹区域外)诊疗介绍信》和医院开具的费用收据到生育福利处办理报销。 其中,患妊娠并发症、产时并发症的职工,还要出具诊疗或出院小结,双处方,费用明细清单等。 青岛市报销标准1500元/2400元。报销标准:外地县或县级市588元/628元。外地地级市1400元/2400元。 以青岛市某大型医院为例,剖宫产一般费用在3800元至4800元之间,生育保险支付2400元,个人要负担1400至2400元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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